工伤治疗结束后怎么评定伤残等级?一到十级分别对应什么待遇?本文把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等级标准和待遇讲清楚。
一、什么时候做鉴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资料等材料。
二、等级划分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一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三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可自理;五至六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评定。
三、对应待遇
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85%/80%/75%),达到退休年龄改领养老金;五至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领伤残津贴(70%/60%),或协商解除领取一次性补助;七至十级:合同期满或协商解除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鉴定流程
申请→受理→组织专家鉴定(一般60日内出结论)→送达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复查: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复查鉴定。
五、提醒
鉴定等级直接关系待遇高低,务必提交完整病历和检查资料;停工留薪期与伤残等级分别认定;单位未缴工伤险的,全部待遇由单位承担。
声明:本文依据现行公开政策整理,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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