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常用法律常识50条(日常生活必读)

作者:

在

,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小编整理了民法典常用法律常识50条,涵盖婚姻、继承、借贷、物业、消费等高频场景,Word完整版免费下载,建议收藏慢慢看!

📥 免费下载Word合同模板(可直接打印签字)

一、婚姻家庭类(1-12条)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3.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主张还贷部分及增值补偿。4.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需经三十日冷静期。5.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6.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7.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8.老年人可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9.收养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10.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同亲生。11.夫妻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为共同债务。12.婚前重大疾病未告知,另一方可在知道后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

二、继承类(13-22条)

13.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14.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15.打印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16.继承开始后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17.胎儿保留继承份额。18.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9.遗产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20.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2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的,其子女可代位继承。22.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

三、借贷合同类(23-33条)

23.借款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24.自然人之间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25.约定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LPR四倍的部分不受保护。26.提前还款按实际借款期间计息。27.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8.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处理。29.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0.诉讼时效三年,中断后重新计算。31.转账备注“借款”是重要证据。32.借条与欠条区别: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33.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债共签或用于共同生活。

四、物业与消费类(34-42条)

34.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35.物业费收取需有合同依据。36.高空抛物造成损害,能查明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担责,不能查明的可能加害人补偿后有权追偿。37.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作、鲜活易腐等除外)。38.经营者欺诈可要求三倍赔偿(最低五百元)。39.商品缺陷造成损害可要求惩罚性赔偿。40.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41.预付费消费经营者跑路的,消费者可起诉追讨。42.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需告知并取得同意。

五、侵权与维权类(43-50条)

43.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行为、损害、因果关系、过错。44.过错推定责任:建筑物脱落、悬挂物坠落致害等。45.无过错责任:高度危险作业、产品责任等。46.机动车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事故,由使用人担责,车主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47.饲养动物致害,动物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故意除外)。48.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损害的应承担适当责任。49.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50.被侵权人可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 使用说明

以上常识为要点概括,具体案件请查阅法律条文原文并咨询专业人士。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整理。

声明:本文由本站AI依据民法典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蒙ICP备2026010170号-2